一、在部队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
在部队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和医疗机构可以采取协商、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患者应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不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具体的解决途径包括:
1.双方自愿协商:患者或其家属可以与医院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2.申请人民调解:患者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进行调解。
3.申请行政调解:患者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调解,由行政部门介入协助解决问题。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在处理医疗纠纷时,患者应了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二、医疗事故院方应对措施
当部队医院发生医疗事故或疑似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立即报告:
(1)当事者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
(2)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再向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报告。
2.采取措施:在报告的同时,医疗机构应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3.封存现场: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的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如需检验,应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4.告知尸检:对发生患者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的情况,应告知患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尸检申请。如拒绝尸检,应让患者家属签字,并如实记载在场的其他证人。
5.提交报告:当事人应将事情详细经过以书面形式陈述,经科室讨论分析原因后,写出定性结论,并在2天内交医务科。医务科再提交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予以责任认定和提出整改措施。
三、处理医生医疗事故责任
在处理医生医疗事故责任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1.民事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存在重大过失的医生追偿。这意味着医生需要为自己的过失行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医生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这可能包括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等。
3.刑事责任:如果医生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涉及到对医生个人行为的法律制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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