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可以转让吗?
安置房可以转让。相关知识:
I.个人安置房转让及权属转移程序。办理房产证后,可按正常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手续并不复杂,只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完税证明、合同、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过户。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必须到场签字。如果一方不去,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委托手续。
2。申请材料。以开发商名义出具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授权书;
3。拆迁前房产证或注销证原件;
4。安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转让申请书;
7。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
8被拆迁人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和专用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三是安置房转让的风险,由于我国现行实行的房产登记制度,如果房产证的所有人不是你,你就无权办理房屋,也无权享受房屋的相关利益,也就是说,如果将来房子需要拆迁,你将无法得到补偿。同时,因为你只签合同,不能保证最终结果。如果卖房人食言,就拿不到房子的产权,尤其是交款后,风险很大。当然,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交易者会采取这样的方式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相关的过户时间也会在协议中约定。但这仍取决于双方的诚信。建议您购买已取得房产证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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