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可不可以申请办理多份出生证
不能,每一个孩子只能对应一个出生证。
二、出生证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家庭接生的孩子出生证办理流程
1、对持有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接生员接生的新生儿,由该家庭接生员出具含有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内容的出生医学记录,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办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2、对未经许可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未取得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人员接生的新生儿,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办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要求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以下旁证材料:
(一)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二)该新生儿与其父母或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材料:指接生单位或个人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乡政府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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