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见证需要完成以下程序:进行询问笔录、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请立遗嘱人出具神志清醒、能够立遗嘱的医学证明或出具承诺书、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和授权委托书、约定见证时间、地点、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立遗嘱人立遗嘱或指定代书人代书遗嘱并签字按手指印,见证律师签字,制作见证书,两名当场见证的律师签字,过后律师事务所盖章。
遗嘱见证需要完成以下程序:
1.进行询问笔录。
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3、请立遗嘱人出具神志清醒,能够立遗嘱的医学证明或出具承诺书。
4、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和授权委托书
5、约定见证时间、地点。
6、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7、立遗嘱人立遗嘱或指定代书人代书遗嘱并签字按手指印,见证律师签字。
8、制作见证书,两名当场见证的律师签字,过后律师事务所盖章。
遗嘱见证需要哪些手续?
遗嘱见证是指在遗嘱生效前,由见证人签署一份遗嘱见证书,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遗嘱见证需要满足以下手续:
1. 遗嘱见证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遗嘱人、遗嘱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2. 遗嘱见证书应当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并由遗嘱人、遗嘱见证人和公证人签名、盖章。
3. 遗嘱见证书应当注明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以及见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并由见证人签名、盖章。
4. 遗嘱见证书应当注明遗嘱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以及遗嘱见证人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或者住址。
5. 遗嘱见证书应当注明遗嘱的内容,包括遗嘱人的财产、遗产的继承人、遗嘱的生效时间等。
6. 遗嘱见证人应当对遗嘱的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遗嘱见证书中签名、盖章,注明核实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7. 遗嘱见证人不得修改遗嘱的内容,不得在遗嘱上涂改、覆盖、刮擦等行为。
如果遗嘱见证人未按照上述手续进行遗嘱见证,遗嘱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因此,遗嘱见证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遗嘱见证是遗嘱生效的重要环节。遗嘱见证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遗嘱人、遗嘱继承人无利害关系。遗嘱见证书应当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并由遗嘱人、遗嘱见证人和公证人签名、盖章。同时,遗嘱见证书应当注明遗嘱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以及遗嘱见证人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或者住址。遗嘱见证人应当对遗嘱的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遗嘱见证书中签名、盖章,注明核实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果遗嘱见证人未按照上述手续进行遗嘱见证,遗嘱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因此,遗嘱见证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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