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仅在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解除或终止后生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为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或保密协议,并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工人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他应根据协议向雇主支付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竞业禁止必须得到雇员的确认,否则无效
a公司编制和发布的《员工手册》规定,无论员工出于何种原因离开公司,三年内不得披露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从事业务技术和业务信息的相关工作。朱在a公司工作,他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员工手册》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后来,朱离开了B公司。a公司认为,朱辞职后,他在与他有竞争关系的B公司工作,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朱先生与a公司之间是否存在竞业限制协议?法人认为,竞业限制协议只有在满足法定形式和合理内容的要求时才具有法律约束力。虽然《雇员手册》或《企业规则》中有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但如果雇主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雇员明确表示愿意承担规定中禁止的义务,不应视为双方之间存在竞业限制协议
此外,a公司声称与朱有竞业限制协议,但未提供双方签署并确认的书面协议。a公司也没有明确同意就竞业禁止给予朱某经济补偿。因此,a公司声称双方就竞业禁止达成协议,该协议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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