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丧偶再婚登记的要求和程序。双方需自愿再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且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登记程序包括双方当事人持所需证件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签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一、丧偶再婚登记要求:1、双方需自愿再婚(自主决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二、丧偶再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丧偶再婚登记的步骤是什么?
丧偶再婚登记的步骤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丧偶的妇女可以再嫁,而再婚的妇女也可以丧偶。再婚的妇女和丧偶的妇女登记结婚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骤进行办理。首先,双方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并进行相关的登记手续。其次,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最后,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再婚登记时,需要提供丧偶证明,并进行相关的登记手续。如丧偶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同时,对于丧偶妇女和丧偶男性,办理再婚登记时,还需要提供丧偶一方死亡证明和另一方的证件、户口本等。
丧偶再婚登记要求双方自愿再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登记程序为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丧偶再婚登记的步骤为:双方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并进行相关的登记手续;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最后,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同时,还需要提供丧偶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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