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不起诉还要传唤吗
关于检察院批准不予起诉的事项,通常情况下,检察院会立即告知涉事人员,并将不起诉决定书亲手递交至当事人手中。
起诉,顾名思义就是正式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对特定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和判决。
就刑事案件而言,起诉的主要目的就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判定被告是否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及量刑标准;至于涉及民事赔偿责任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旨在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过程追究被告的经济赔偿责任。
起诉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首先,起诉方必须为能够拥有起诉权利的公民或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团体组织;其次,该等公民或法人需要依法向具有相应司法管辖权限的法院提交上诉申请。
在我国,刑事案件的起诉,基本上均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为主导方向;唯有对于告发罪行且无需进一步展开调查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其他不需进行侦查工作的案件,才允许由受害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自行提起自诉行为。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出方式,既可由受害者及其法定义务人批准提出,亦可由人民检察院及其受到非法伤害的法人单位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检察院一般都不建议缓刑吗
在审查之后,检察机关若认定被告人满足适用缓刑的条件,便会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
具体而言,刑法中规定,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这包括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怀孕期的妇女及已满75周岁的老年人。
这四个条件包括:犯罪行为相对较轻;有明显的忏悔举止;不会有再次犯罪的风险;实施缓刑后对其所在社区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九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n拘传应当发拘传票。\n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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