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漏缴员工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时间:2023-11-06 18:02:01 31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社保漏缴员工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给员工漏缴了社保,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补缴。用人单位需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还需要提供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起草的补交申请,写明原因,注明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加盖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二、公司交的社保哪里可以查得到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当地社保局;

2.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市话收费)。

切记:查询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建议你到当地社保局申请查询,可以得到满意的结果。社保网查询初始密码一般为(例如你的出生日期是19801122,那么初始密码一般是801122),可以试试看。如果不是,密码是要到社保中心申请的,以后用于登录查询。

三、公司倒闭社保欠费怎么办理

公司倒闭的,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在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社保转移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3.原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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