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被遗弃如果可以找到孩子的父母,则劝导他们把孩子领回家。若父母不愿接回孩子,居委会应当出面进行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让孩子的父母履行监护和抚养责任。如果公安机关确认无人认领后,移送至民政部门指定的儿童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则需在规定时间发布寻亲公告,公告期后仍无法找到监护人的弃婴,才能正式办理进入儿童福利机构手续,同时需及时做好弃婴的体检救治、户籍登记及抚育。
一、民法典中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办理时,收养人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相关材料。此外,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放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市民有意收养孩子(年龄必须不满14周岁),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有共同生活事实的继子女;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办理时,收养人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材料:收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等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此外,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送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及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放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二、孩子可以过继给别人么?
孩子可以过继给别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儿童福利结构、孤儿的监护人均可以将未成年子女过继给符合条件的收养人,双方达成收养协议,办理收养登记即可。原则上,生父母过继子女,应当双方共同过继,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过继。如果是将子女过继给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不要求生父母有特殊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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