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三、办理地点
台山市桥湖路39号台山市民政局五楼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台山分厅,向台山市民政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受理人员根据申请材料形式要求、申办业务的相应材料目录进行审查,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补正后继续审查。
3、审查。受理后,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到台山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由殡葬管理所提出拟办意见后报上级民政部门审批。
经上级部门审查通过的,出具予以认定批复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认定批复文件。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通知申请人到台山市民政局领取批复文件,或选择物流快递方式收取批复书,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民政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窗口服务人员根据申请材料形式要求、申办业务的相应材料目录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当面或电话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当面或电话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当面或电话告知申请人,退回补正后继续审查。
3、审查。审查人员将申请材料送交台山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依照审批条件提出拟办意见,并说明理由,然后报上级审批。
经审查资料,通过的,出具予以认定批复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认定批复文件,并说明理由。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当面或电话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通知申请人到民政窗口领取有关批复文件。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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