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盗的理赔:保险车辆被盗抢,车主应在应在24小时内及时报案,48小时内携带个人资料到保险公司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单》,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保险公司才负责赔偿。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
车辆被盗交强险能赔吗?
关于车辆被盗,不属于交强险赔付范围,因此不能获得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可知,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伤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即第三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而设立的一种保险。车辆被盗属于车辆本身,而非对第三人产生的财产损失,因此不属于交强险赔付范围。且依据本条例第21条可知,即便是发生交通事故,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也仅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但是,车辆可以在交强险以外投保含偷盗损失赔付条款的商业保险,以保证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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