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租房优先选房政策是否实行?
时间:2023-07-11 14:15:49 29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符合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家庭,可优先保障选房:

1.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人的;

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年满70周岁的;

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烈士遗属的;

4.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见义勇为人士的;

5.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的;

6.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情形。

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2022杭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当地户籍或者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规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地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当地户籍;

2、家庭财产总额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当地规定的财产限额及收入线标准;

3、在当地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住房面积低于当地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4、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时未在当地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6、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外地有住房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的,可以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但不得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及住房租赁补贴。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第三十条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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