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是否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而召开?
公司章程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也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而召开,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公司董事会出现问题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法定人数的三分之一时实收股本总额;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会议时;
(六)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行使职权的组织,股东会和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造成的,股东大会一般称为股东大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在二百人以下,股东人数在有限责任公司以上的。
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决策机构,都对公司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利基本相同。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依法举行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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