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个人自有车辆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申请人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注册所在地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2、申请人所申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4、申请人的身份证
5、《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复印件(平台公司代为办理的,需持申请人委托书)。
6、车辆使用性质登记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申请表。
符合条件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车辆登记变更证明。
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车辆登记变更证明,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
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后,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安装车辆车载设备。
申请人办理完成以上手续后,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组织车辆复查,经审核车辆与申请材料一致的,制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审核期限为5个工作日。
申请人车辆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后,与网约车平台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由该网约车平台公司为其办理驾驶员注册手续。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上签注后,申请人即可从事网约车运营。
注: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届满,继续从事网约车运营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申请延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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