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必须前往银行实行面谈,填写相应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格,同时提交所需材料以便审批。
2.以下为申请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材料清单: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户口簿等等(若申请人属于已婚人士,还需提供其配偶的相关信息以及婚姻证书);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他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债权债务证明材料;
最后,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也不容忽视。
3.银行将会对上述材料进行详细审核并及时递交至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批准。
公积金中心作为贷款最终审批方,将负责对每份贷款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批,随后及时将审批结论告知银行。
4.待银行接收到来自公积金中心的审批通知后,将会通知购房者按照约定好的条件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
在此期间,贷款申请人应签署相关合同或者协议文件,然后将所有贷款相关手续转交给公积金中心进行复核,只要复核无异议就可等待贷款发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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