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的关于一罪与数罪的情况:
1.非法拘禁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及暴力取证罪的牵连、竞合。
2.非法拘禁罪与妨害公务罪的想象竞合。
3.非法拘禁罪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想象竞合。
非法拘禁罪存在数罪并罚的情况。
劫持航空器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1、如果行为人以杀人、伤害或者故意损毁航空器的方法劫持航空器,因而致人死亡、重伤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毁坏的,其杀人行为、伤害行为、故意损毁航空器的行为不过是刑法规定的劫持航空器的犯罪方法行为,不宜与劫持航空器罪实行数罪并罚。
2、如果在劫持并控制航空器之后滥杀无辜或者强奸妇女的,则应当对滥杀无辜或强奸妇女等犯罪行为单独定罪,与劫持航空器罪实行数罪并罚。
在生活中,经常会出行乘坐飞机,当然大家都不希望碰到这种劫持行为,一旦碰到,切记要谨慎小心,不要激怒罪犯。如果在生活中听到或碰到有人有这种想法,一定要第一时间进行劝导,告诫或者报警。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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