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诉上诉期间撤回上诉能否重新再起诉
在民事诉讼中,上诉的撤回意味着上诉人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主动放弃其上诉请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3条的规定,一旦上诉人撤回上诉并得到第二审法院的裁定准许,即视为上诉人放弃了上诉的权利。
2.在民事案件二审法院裁定准予撤回上诉后,上诉人不能再次提起上诉。这是因为撤回上诉的行为已经被法院确认,且上诉权利已经被放弃,即使撤回上诉时法定上诉期还未届满,也不能再行上诉。
二、如何撤回民事诉讼上诉
1.撤回民事诉讼的上诉,首先需要上诉人主动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这一申请应当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至宣判前提出。
2.在上诉人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后,第二审人民法院会依法审查该申请,主要考察是否存在违反法律、逃避法律等不应准予撤诉的情况。
3.如果经审查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存在这些问题,那么就会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因此,撤回民事诉讼的上诉需要上诉人的申请和法院的裁定相结合。
三、撤回上诉的条件与流程
撤回上诉的条件主要包括:
1.上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即上诉人有权利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
2.该申请应当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至宣判前提出,否则将无法撤回。
而流程方面,首先由上诉人向法院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然后由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最后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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