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上诉人可以在二审法院判决宣告前申请撤回上诉。但是,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得允许。因此,二审法院是否允许上诉人撤回上诉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上诉人可以在二审法院判决宣告前申请撤回上诉,二审法院是否允许此种申请。但是,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得允许。
撤 回 上 诉 的 条 件 是 什 么 ?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行为提起上诉时,需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撤回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撤回上诉:
1. 当事人认为无需继续审理,或者提出撤回上诉申请的;
2.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无法参加法庭审理的;
3. 当事人申请重新审判,或者提出延期审理的;
4. 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继续审理的。
在以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上诉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撤回上诉申请,应当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符合,则准许当事人撤回上诉。同时,人民法院还需将准许撤回上诉的决定通知对方当事人。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撤回上诉期间,当事人不得进行新的起诉。若当事人撤回上诉后,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此外,人民法院对撤回上诉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总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特定情况下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撤回上诉申请应当准许,并通知对方当事人。在申请撤回上诉期间,当事人不得进行新的起诉。若当事人撤回上诉后,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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