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构成要件是哪些要素
时间:2023-07-30 21:20:44 12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要约的构成要件是哪些要素

要约的构成要件是如下要素:

1.为特定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向希望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4.要约的内容明确、具体。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二、要约生效的时间

要约人所提出的要约的生效时间为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但未到达受要约人处之前,是可以撤回或修改要约的内容的。《民法典》规定,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三、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是否具有约束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要约邀请在邀请对方时不具有约束力;

2.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不同。要约要求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而要约邀请可以不明确;

3.对象不同。要约针对的对象要具体,而要约邀请针对的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n(一)要约被拒绝;\n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n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n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全文8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要约的构成要件是哪些要素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要约的构成要件是哪些要素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