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在幼儿园被挠伤
孩子在幼儿园被挠伤如果幼儿园未尽到监管责任的话,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幼儿园只需赔偿幼儿就医的医疗费及相关必要费用。根据受伤害的程度,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二、学生在学校受伤怎么报保险
学生在学校受伤报保险应当先联系所承保的保险机构,根据对方的要求提供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三、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应该找什么部门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应该找政府相关部门。但要看受伤原因,受到伤害的程度,找相关部门。
如被幼儿园老师打伤,伤的较重,可以依法报警,由公安部门处理此事。
如在幼儿园玩时,不小心碰伤,找保险公司理赔,幼儿园孩子都有保险。
幼儿园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教育局,负责全面负责幼儿园管理工作。幼儿园实行的是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幼儿园的特殊性在于它属于保教结合(保育和教育)单位,保育涉及饮食卫生和健康等方面的问题属于各区县卫生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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