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为是违法适用社保卡:
1、使用他人的社保卡或者伪造社保卡;
2、使用社保卡的医疗账户购买生活必需品、食品、电子产品等与疾病治疗不直接相关的物品;
3、挪用或冒用他人的社保卡;
4、伪造、使用虚假病历等票据,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一、社保卡和医保卡有什么区别
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在于:
1、概念不同,社会保障卡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医疗保险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2、功能不同,社保卡不仅具有医保卡功能,还是办理各项社保业务的重要凭证,例如领取失业金等。但医保卡仅限于医保功能用来享受医保待遇;
3、发卡地方不同,医疗保险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而社会保障卡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
4、安全性能不同。社保卡采取了全国统一的三层密钥管理体系,它的安全性、可靠性已通过国家验收,真正能够使社会保障卡成为参保人员的安全卡、放心卡,也为未来实现跨省的全国通用打好了基础;而医保卡则没有这种管理体系,安全系数较低。
一、购买社保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年龄条件,女不满40周岁,男不满60周岁;
2、如果有单位已经缴纳了五险一金,交相应办理社保的资料即可。需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照片有的地区要红底纸质照片或身份证原件。农村户口还需提供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如果个人想办理社保只能参保养老和医疗,本地户口直接去当地的社保局办理。不是本地户口需开相关证明长期居民。
二、医保卡使用的相关注意事项:
1、应当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不能接触磁性物体;
2、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3、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药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
4、参保人因出国定居并注销本市户籍、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本市、死亡等终止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人或其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注销。
综上所述,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在于概念不同、功能不同、发卡地方不同、安全性能不同。社保卡用途更广泛。社保卡将广泛应用于人力社保各项业务,并可作为金融借记卡使用,医保卡仅作为医保就医结算凭证。
二、社保卡丢失了要去医院怎么办
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员工是可以使用现金结算之后,携带医院开具的发票、医疗材料等在社保中心办理报销。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三、社会保障卡有什么用里面有钱吗
社保卡里面有钱,里面的钱可以用,但是社保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保卡的使用当然要有条件和限制,也理应遵守社保支付的规则。
1、社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药店买药。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
2、到社康中心看病可以刷社保卡里个人账户的钱。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医保药品及部分诊疗目录范围内费用,70%由其本人个人账户支付,30%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但口腔科治疗费用、康复理疗费用、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用除外。
3、社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给家人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积累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以下支费:本人及已参加深圳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本人及其已参加深圳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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