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形式要件:以书面形式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形式既可以是表格式样也可以是文字式样,都具有法律效力;二是必备内容: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三是签字或盖章。解除、终止劳动合。
无效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情形如下: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方式强迫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上签字的;
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约定的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侵犯职工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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