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一方有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离婚一方有债务问题的处理首先要确认该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如果确实属于个人债务的,由该债务人自己清偿。一般来说,下列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3.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4.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一方不还怎么办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一方不还可以起诉请求偿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双方对于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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