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抵押去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抵押需要准备的资料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等相关证明。
一、房屋预抵押去哪里办理
房屋预抵押去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的相应窗口去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的步骤主要有: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1-2个工作日);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1-2个工作日);
9.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不符合条件,退回,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10.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1-2个工作日),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二、房屋预抵押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房屋预抵押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5.抵押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6.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般需要通过专业的房地产担保公司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已经成为居民个人不动产理财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贷出资金以满足临时的消费需求甚或企业经营需求,以期盘活居民手中持有的不动产。
三、房屋预抵押登记是否有法律效力
房屋预抵押登记有法律效力。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权利性质可视为是一种准物权,预告登记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只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目的仅是为了保障将来能对享有抵押权,即权利人依据预告登记享有优先设立抵押权的权利,在抵押权办理登记生效之前,权利人并不直接享有抵押权,亦不能据此主张享有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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