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子女分配如下:
1、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达成协议,并根据双方的意愿出具判决;
2、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将按照一人抚养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3、判决抚养时,法院会参照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两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妇女抚养,两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八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子女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子女离婚时对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应该如何进行分割
根据上述几种情况,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割:
1、对于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且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的房产。
如果该房产是在子女婚前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则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如果该房产是在子女结婚后,父母全额出资为双方购买的,则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在子女离婚时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如果父母虽然是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但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女,那么该房屋属于子女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子女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对于父母为子女支付房屋的首付,其余房款由子女及其配偶通过银行贷款共同支付,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
对于这类房产,在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一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3、对于父母出资一部分,子女出资一部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
这种情况下,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父母,因此该房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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