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刑事自诉案件能否进行调解,应该根据其案件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自诉案件。自诉人在法院判决宣判之前,是可以和被告人进行和解,或者自行撤回自诉的。但如果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有侵犯人身以及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也是不适合调解的。另外,适合调节的案件还有侮辱罪、虐待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等。
刑事自诉案件能撤销吗
刑事案件一般可分为两类,包括自诉案件和刑事公诉案件,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起诉之后法院才会介入的案件。通常起诉的权利属于被害人,被害人有权利起诉,起诉后就有权利撤诉。被害人撤诉通常应该获得法院的批准。如果自诉人起诉后,经过两次依法传唤,仍然拒不到庭的就按撤诉处理。在法院执行审判的过程中,自诉人没有经法庭批准就中途退庭者就必须按撤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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