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同意,经过无效合同处理后,该合同可以被视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如果双方同意,经过无效合同处理后,该合同可以被视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民 法 典 】 合 同 处 理 相 关 规 定 : 有 效 还 是 无 效 ?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合同中的流押条款并非一定无效,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若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若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因此,流押条款的有效性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若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需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但合同中的流押条款并非一定无效,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若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的,相对人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因此,流押条款的有效性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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