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要求托管的品牌,往往是“自身难保型”,报着试试看的心态去要求托管;而托管者往往冲着当老板和挣大钱的心态去托管,忽略自己的条件和其中的艰辛。所以,托管方、被托管方都应做好充分思想准备;
2、法律纠纷。因为托管是个新的通路形式。没有固定的模式,不象特许和代理经历很长实践的考验,合作形式、双方责权利和法律文本都比较成熟。而许多托管往往是“君子协定”,没有法律文本,有文本也存在很多漏洞。
3、合理分利点数。分利点数多少跟托管方的责权利的大小密切相关。点数太小,对托管方起不到激励作用,而点数过大,被托管的品牌利润势必受到很大影响。
4、良性合作,诚信是基础。托管方和被托管品牌只有坦诚相待,诚信合作才能实现双赢。不能强调谁控制谁。不能托管方做大了就反向控制品牌,或是品牌在通路问题解决后,翅膀硬了就一脚把托管商踢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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