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还款合同违约可不可以双倍赔偿
还款合同违约一般是不能主张双倍赔偿的。还款合同的实质是合同当事人之间对已经形成的金钱债务,就还款的金额、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协议,其内容一般较为清楚明了。
如果还款合同的义务人出现违约的情况,包括还款金额不足或者是逾期还款,则还款人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一般需要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在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可不可以要求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不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不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不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不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购房合同无效可不可以索赔违约金
如果约定了合同无效要赔偿违约金的,要赔偿。如果没有约定,则不能要求赔偿违约金,但可不可以要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不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不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购房合同无效可不可以索赔违约金
如果约定了合同无效要赔偿违约金的,要赔偿。如果没有约定,则不能要求赔偿违约金,但可不可以要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不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不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n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n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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