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均选择放弃行使抚养权利的状况下,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程序,请求公正合理的裁决孩子的抚养权力归属。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们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来判定孩子的扶养问题。
通常情形下,对于年龄未满2周岁的幼儿,往往遵循“母亲优先”的原则,由母亲亲自抚养。
而对于2周岁以上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在抚养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按照保护孩子利益最大化的要求,酌情作出决定。
此外,当子女已达到8周岁时,成年人的权益更加得到关注,必须予以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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