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另一方起诉离婚我该怎么办
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办法是在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答辩状,之后按照流程参与法庭审理。
被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一方不愿离婚另一方起诉离婚怎么办
一方不愿离婚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若是不愿意的一方能够提供证据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但若是不能提供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其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已经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好聚好散和平分手。而去法院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一方不同意离婚,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
三、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2.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明;
3.离婚起诉状;
4.涉及到子女的,需要子女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
5.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材料;
6.婚姻涉及到财产问题。还要带着相应的财产证据和夫妻共同债务证据。
全文5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