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按底薪吗?
时间:2024-01-20 20:13:36 8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公司辞退员工按底薪吗?

并不是按底薪给补偿金,补偿金按近期12月的实际月工资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的月工资基准。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是劳动者的平均工资。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二、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如果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过错情形,公司可以根据情况予以辞退,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没有任何过错,只是合同到期不续签或者出现经济性裁员等合法解除合同的情形的,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单位无合法理由辞退,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个人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辞退员工,不是按照底薪支付补偿金的,在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还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如果存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员工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n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n(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n(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n(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n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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