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是冤假错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一、案子结案后可以翻案吗
案子结案后是可以翻案的。若是拥有足够的证据能够翻供的话也不是不可能的,但是翻案的难度相当的大。翻供指的是当事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是有异议的,这个时候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是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刑诉法204条的内容概括有哪些
刑诉法204条的解释:申诉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错误,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处理的一种请求。它是司法机关发现错判案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错案的一条重要渠道和材料来源。
三、上诉和申诉的区别是什么
上诉和申诉的区别是:
1.上诉是当事人对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明示不服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的诉讼行为。
2.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的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
3.上诉必然引起二审程序;但申诉仅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重要材料来源,是否能够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由司法机关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并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才能开始审判监督程序。上诉的提起必然阻止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申诉则不相同,申诉的提出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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