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对冤假错案进行申诉,那么首先是到法院或者检察院进行申请,具体而言,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在10日内上诉,二审仍然不服,可以提起申诉要求再审。而在办理再审的过程中,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必要时,可以将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交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也可以直接办理由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
冤假错案原告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具体视办案人员是否违法而定。如果其行为违法,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
《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第十二条明确指出,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
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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