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14岁的孩子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14岁一般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法上是指14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一、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效
1、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3、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二、追认合同签字的效力如何
追认合同签字是有效力的。签字后,合同成立并生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后,该合同有效,但是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是与其年龄治理精神状况相适应订立的合同,不必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之内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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