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社会救助基金的情况包括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以及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社会救助基金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
一、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社会救助基金
可以申请社会救助基金的情况如下: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田间、场院等道路外作业、转移发生的事故,也在救助基金垫付范围。对于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特殊困难的家庭,救助基金将给予适当补助。
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程序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
三、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需要偿还吗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作为受害人是无需偿还的。应当由交通事故责任人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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