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监护权的有利条件:
1、证明自己因绝育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有利于争取离婚子女抚养权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所有权;
2、证明子女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子女长期与一方生活或长期接受父母照顾的,非常有利于争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所有权和离婚子女抚养费;
3、另一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有利于争取离婚子女的所有权和抚养费;
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有利于争取离婚子女抚养权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所有权。
离婚案抚养权答辩状怎样写
答辩人:宋**,男,汉族,1972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特答辩如下:
答辩人与原告系大学同班同学,双方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和信任基础。近两年随着双方地位的提升和收入的增加,原告对生活和被告的要求随之提高,双方没有很好地调整心态并缺少沟通,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
原告于2019年7月开始与答辩人分房居住,2020年1月从家里搬走以后,从不与答辩人主动联系,对答辩人的和好请求和行动爱理不理,执意坚持离婚,给被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鉴于此,答辩人同意离婚。
为了婚生子的健康成长,答辩人要求抚养小孩,理由如下:
1、作为男孩,随父亲生活对他日后的成长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更有利、更方便;
2、原告目前工作和生活都在东莞,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对孩子的成长不利。2020年2月以后,原告就没有看望问候过小孩,给小孩带来了较大的伤害;
3、从照顾孩子的角度出发,答辩人更为有利。原告工作时间长、压力大,被告工作时间相对自由,有更多的时间可以照顾孩子;
4、从个人情感上,被告不能放弃这个孩子,被告自幼丧父,切身体会到一个男孩缺失父爱的滋味,被告愿意用自己的爱最大限度地去弥补由于离婚给孩子心灵上造成的伤害;
5、答辩人的母亲与孩子有着深厚感情且愿意照顾孩子。婚后,答辩人的所有收入都交给原告,由原告管理家庭财产,目前双方收入都不错,财产方面如有争议答辩人愿意作出适当让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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