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注销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四十五天。
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
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