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当地时间7月初,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了中国诉美国关税法修订案(下称GPX立法)世贸争端案上诉机构报告。报告驳回了美方上诉请求,并支持了中方大部分上诉请求。
令人惊奇的是,针对这一结果,中美双方都认为,自己赢得了这场上诉的胜利。这种各自都依据有利于自己的条款,认为自己赢了贸易争端的情况,在WTO场合并不少见。在这种国家层面的官司,起诉方可以提很多要求,不过,未必都能支持。
就本案来说,这种从道义上中国绝对占理,但从判决执行层面却有难度的情况,却可以作为观察中美经贸长期博弈的一个典型缩影。
一纸裁决引发的争议
虽然这个结果对中国肯定是有利的,对美国政府未来类似案件也起到威慑作用,但从现实层面,更值得思考的是,未来中国该如何以更有效的方式影响美国国会的相关立法,减少对中国的负面影响。
由于此案结果的公布恰逢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前夕,观察来看,中方应该在对话中用GPX案敲打了美方。而且,7月8日,中国商务部就公布,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从7月9日起,需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很显然,中国对美国这个判决结果的执行,并没有觉得很靠谱。因为,此前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专门撰文,强调WTO的判决,并敦促美方系统纠正滥用贸易救济规则的错误做法。
中方不看好这一结果也有原因。首先,WTO的判决并没有强制性。其次,这次涉及到的GPX立法是美国的国内法,要敦促美国全面调整其不利于中国出口商的法律,还是有相当的难度。
所谓GPX立法,起因于2011年的一纸裁决。当年12月19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美国公司GPX及其在华唯一生产厂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上诉美国商务部一案裁决,认定美国反补贴法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这是一项非公路用轮胎司法诉讼案,法院认定美商务部在《1930年关税法》下无权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反补贴调查。
然而,由于中国入世后出口激增,2006年11月,美国商务部开启了对中国的首次反补贴调查,该行业为铜版纸。当时,中方就明确指出美无权对其认定的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发起反补贴调查。但美方在没有充分国内法依据的前提下,依然坚持错误的做法,相继对华发起30余起反补贴调查。
2011年底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也没能阻止美方的错误做法:美国国会在裁决后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迅速通过了《1930年关税法》修订案(案号H.R.4105,即GPX立法),授权美商务部可以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措施,并溯及既往地追认此前调查的合法性。
也就是说,美国在自身经济发展困难、贸易保护主义汹涌时期通过了一项不利于中国出口商的法案,向很多企业征收了超过100%的、原本自相矛盾的反倾销反补贴税,而且还要把以前所有类似案件重新翻案,加征税收。这不仅等于对那些出口商关闭了市场大门,还有相当一批中国商人需要平白无故地交钱。
数据显示,双反明显抬高了对中国产品的惩罚性关税。在双反前,中国产品被征收最高反倾销税是376%,而双反双重征税后,最高达600%左右,将很多中国产品挡在门外。
因此,根据程序,几轮磋商无果之后,中方把这一修订法案诉至WTO。
纠结于原则与利益
在美国历史上,这种在民意汹涌时期通过的法律并不少。另一个典型是9·11之后,美国迅速通过的《爱国者法案》(USAPATRIOT
Act)。这个法案以防止恐怖主义的目的扩张了美国警察机关的权限。在民权主义者看来,美国《爱国者法案》是对民主自由的直接伤害。
美国这么做,根子上是实用主义哲学,与其立国基础并不矛盾:一直纠结于原则与利益。
对于此次争议,WTO最终的判决原文是,上诉机构驳回了美方上诉请求,支持了中方在双重救济方面的主张,认为美国商务部在2006年~2012年间对华发起的25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未能进行避免双重救济的税额调整,违反世贸规则。
上诉机构认定专家组对《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0.2条的解释和对美关税法修订案的适用存在错误。但由于专家组对于案件事实分析不足,上诉机构未能完成对GPX立法是否符合世贸规则的分析。
简而言之,美国已经判决的这些25起案件确实违反世贸规则,但是WTO还是不能改变修改了的GPX立法本身。
中美不同反应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中美双方接到同一判决,有了完全相反的结论。
中国舆论认为,WTO支持了中方大部分上诉请求,至少25个判例美国是错的,专家组对《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0.2条的解释和对
GPX立法的适用也存在错误;但美国舆论认为,不管怎么样,GPX立法并没有被推翻,以后还可以继续对中国出口企业征收不公平的反补贴税。
如果此案美方败诉,由于中国起诉的是美国政府,执行时需要由美国政府说服国会修改其法律。双反成为美国企业排除来自中国的竞争对手的有效工具,美国政府一定程度上成了帮凶。此外,美国国会一向对WTO规则这样的国际法不感冒,国际法裁定国会立法错误,也是让国会丢面子的事情,所以很可能就是死撑到底了。
不过,根据入世议定书,中国将于2016年正式被承认为市场经济国家,按照此次争端的裁决流程,实际的执行也许要被美方拖到2015年年底。到那个时候,由于GPX立法的基础已经不存在,执行也无多大意义。
中国以往也曾将美国的法律条款诉诸WTO并获得胜诉。2009年4月17日,中国将美对华禽肉采取的限制措施诉诸世贸争端解决机制。根据美国国会《2009年综合拨款法》第727条款,政府拨款不得用于制定或实施从中国进口禽肉的规则,这对中国而言实际上是一项禁令。但由于727条款本身只有一年的有效期,到2010年中国胜诉的时候,法律已经得到了修改。
全文2.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8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