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税率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意外所得,适用于20%的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收入和意外收入是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意外所得,按月或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股票红利税时间如何计算,怎么扣除
按照相关规定,持股期限小于以及等于一个月的按照20%的标准收取红利税;持股期限大于一个月,小于且等于1年的按照10%的标准收取红利税;持股期限大于一年的,不收取红利税。
其中,持股期限不是按照股权登记日时间计算的,而是按照投资者购买该股当天计算的。比如,投资者在2019年6月1日,买入该股1000股,该股进行每10股派发现金1元的分红操作,股权登记日是8月1日,投资者在8月2日卖出该股,则其持有期限二个多月,按照10%的标准收取红利税,其红利税=1000/10110%=1-元。
持股超过1年:税负5%
持股1个月至1年:税负10%
持股1个月以内:税负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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