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击报复罪立案需要达到什么标准
《刑法》条文中没有打击报复罪,与此相对应的犯罪有诬告陷害罪、报复陷害罪、打击报复证人罪。
刑法中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只要实施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行为就要立案,不要求情节严重的条件。该罪的量刑规定是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打击报复证人情节严重的,为量刑上的考虑因素(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
1.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2.手段恶劣的;
3.致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八条
【打击报复证人罪】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打击报复证人罪的构成要件
打击报复证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内容: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打击报复证人的目的。
三、打击报复证人罪中证人的界定
证人是指是在诉讼过程中已经依法提供证明的证人,包括在各种诉讼过程中依法向法院提供证明的证人以及在刑事诉讼中问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提供证明的证人。证人的亲友本不是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对象,但是通过加害证人亲友的方式打击报复证人,可按打击报复证人罪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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