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租赁不适用撤销权。不低价转让债务人资产,不构成恶意转让资产,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条件是: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财产处分行为;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4、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债权有害;
5、债务人和第三人主观上是恶意的。
低价租赁财产可以适用撤销权么
不可以,判断标准首先是撤销权是关系到债权人利益,低价租赁财产没有涉及到转让财产,按照上面的第(二)并不适用撤销权。
终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低价转让财产是可以适用撤销权,当然也要满足前提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是否具有符合法律法规的债权,但是对于低价租赁财产来说是不适用撤销权的,它并没有对债务人的资产低价转移,构不成恶意转让资产,这种情况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以上就是“低价租赁财产可以适用撤销权么”的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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