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南方医院烧伤外科收治了一名双手严重烧伤的患者,这名患者只有7岁。医生接诊时发现,孩子的双手没有一块好的皮肤,肌肉严重感染、甚至坏死,最坏的可能是双手要被截肢。
据了解,孩子由于长期的饮食,包括休息都受到很严重的限制,现在全身机能已经是非常差的地步,万万没想到凶手确实孩子的父亲。
一、虐待罪处罚标准怎么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长期虐待而自杀造成死亡或重伤,行为人是故意的实施虐待行为,而过失地引起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其虐待行为和重伤、死亡后果之间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根据本条规定,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因此,对这类案件,即使被告人提出控告,检察机关也应提起公诉。
二、虐待罪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被害人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才处理,不告诉不处理。本条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虐待案件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被虐待者不希望亲属关系破裂,更不希望诉诸司法机关对虐待者定罪量刑。因此要充分考虑被虐待者的意思。
如果被虐待者不控告,司法机关就不要主动干预,这样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但根据本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如果被虐待者受强制、威吓等而无法向人民民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被虐待者的其他近亲属也可以控告,有关单位和组织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揭发干涉,由人民检察院查实后提起公诉。犯虐待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不适用告诉的才处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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