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权办理过户手续
土地使用权办理过户的手续如下:
1.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的变更登记申请;
2.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原土地使用权证;
3.涉及房屋转让则需提交转让合同,房产证等材料;
4.审核材料通过后,登记发证。
二、土地使用权办理过户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土地使用权办理过户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合同;
4.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材料。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手续后十五日内,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登记手续。
三、办土地使用证收费标准是什么
办土地使用证的收费标准如下:
1.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2.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3.印花税: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
4.契税:由购房人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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