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集体建设用地可无偿使用吗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基于农民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而产生,为所有权单位的社区成员平等享有的法定权利。非经农民集体同意,社区以外成员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需要收取承包金的。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给集体外的人使用吗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生产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使用权。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必须经过征用,使之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取得使用权,即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允许全民所有制单位或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拥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集体建设用地被征收怎么补偿
政府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如下:
(一)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6倍以上10倍以下;
(二)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
(三)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能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
(四)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予以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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