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面临破产状况之时,其拥有的房地产通常都无法直接转让予法定代表人,这是由于在破产程序之中,公司内包含的所有资产,如房地产等,皆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全面清点以及合理分配,从而确保债权人能够依法享有他们的应有权益。
如果在此类破产过程中,有任何关于公司房地产的产权变更行为未遵循合法途径,便极有可能被视为一种非法转移破产财产的不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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