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恩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投诉
可以拨打电话投诉,联系方式:0718-8291318。
二、恩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
1、没有就业经历的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肄业证明)或复员转业军人证书或失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2寸彩色登记照两张,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或毕业学校所在地社区(村)填写《湖北省失业人员登记表》,经社区初审、街道或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复核,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通过社区统一办理的,由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统一领取并向个人发放)。
2、灵活就业转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薄、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非个体工商户主和私营企业业主不需提供)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2寸彩色登记照两张,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村)填写《湖北省失业人员登记表》,经社区初审、街道或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复核,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通过社区统一办理的,由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统一领取并向个人发放)。
3、由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应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没有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须社区或村委会开具失业时间证明)后15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寸彩色登记照两张和《湖北省失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直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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