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中的及时退还,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没有受贿的故意,客观上表现为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不存在犯罪故意。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一、生态办主任受贿受贿怎么处理
生态办主任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涉嫌构成受贿罪,受贿罪的成立条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3.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李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社会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二、贪污受贿罪的基本特征
贪污受贿罪的基本特征具体如下:
犯罪客体(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犯罪客观方面(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
三、商业贿赂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我国法律上没有商业贿赂罪这个罪名,与其对应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按照《刑法》第163条的规定,构成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必须是受贿数额较大的,不足较大数额的按一般受贿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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