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局和国家劳动总局今年一月四日至一月十日,在北京召开了部分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有关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西藏第二批内调干部、工人工作座谈会,总结了第一批内调工作的成绩和主要经验教训,部署了第二批内调工作。会议确定:第二批内调干部五千多人,工人七千多人,共一万二千多人。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去向问题。内调人员的去向仍按中央〔1980〕61号文件精神办理,仍然坚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对拟到京、津、沪的应从严掌握。对于夫妇双方有一方从三大市进藏,另一方从外省进藏,或双方虽都是从三大市进藏,但原籍是外省已确定不能进三大市的,请有关省接收安排。夫妇双方在藏工作的,一般应当同留或同调,如一方因工作需要不能内调,另一方因身体不适应或家庭有实际困难需要内调的,去向按双方同时内调来确定,请有关省、市、自治区给以安排。
二、工作安排问题。应当从工作需要出发,同时考虑到内调干部、工人的实际情况,一般要安排相应的职务,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工种。需要落实政策的干部、工人,请西藏把问题解决以后再内调。犯错误的干部、工人,在内调前要做出结论并处理完毕。
三、条条块块关系问题。总的原则仍应是,条条块块相结合,以块块为主。这次地质、邮电、银行、气象等部门的内调人员,调回中央、国家机关的,由国家人事局和国家劳动总局负责办理。回各省、市、自治区的,名单都列到有关省、市里去了,请地质部、邮电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央气象局通知所属单位接收安排。个别在条条安排有困难的,请省市协助安排。分到省、市的个别干部和工人在条条安排合适的,请有关单位协助安排。条条块块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
四、时间要求。请各省、市、自治区接受任务后,抓紧部署安排,最迟在今年五月底以前安排好。
五、手续。内调人员的工作岗位确定后,由内地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劳动局(厅)统一对口通知西藏(调动通知一式两份,直接发四川成都滨江路饭店西藏内调工作中心组),并抄送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局和国家劳动总局。西藏在未接到内地通知前不要批准内调人员内返。接到通知后应尽快组织内调人员离藏,介绍到接收单位去报到,需休假的,要先报到后休假。
六、老干部离、退休问题。西藏需要办理离、退休手续回内地安置的干部,部分名单已交给参加这次内调工作座谈会的有关省、市,西藏还准备派人到有关省、市、自治区联系,有关省、市、自治区应给以支持,并妥善安置。
七、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西藏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内调工作的领导,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好,做扎实。要教育内调人员坚持站好最后一班岗,搞好汉藏关系,服从组织分配,听从党的安排,还要教育内调人员遵纪守法。内地各级党组织要克服困难,千方百计地把内调人员的工作安排好。西藏和内地各级党组织都要对内调人员做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还要认真做好一系列的组织工作,保证内调人员安全抵达目的地。
附:西藏第二批内调干部、工人数字分配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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