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是指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它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
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工伤保险都是不可以参加的。
哈尔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哈尔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是,按省社平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或百分百两档为缴费基数,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二十按月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社保缴费比例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社保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由于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社保5大险种的缴费基数与待遇补偿基数均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挂钩,因此,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会带来各社保险种的调整。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缴纳。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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